塑料件的環保要求有哪些
塑料件的環保要求
l 供應商必須遵守和貫徹《綠色采購技術規范》的要求,確定所使用的塑料材料不含禁止使用的物質。
l 對于重量大于等于50g的塑料制品,必須采用模具上雕刻的方式實現在塑料件上加工“回收標識及塑料材料描述”、“零件生產日期”等內容,對這些標志的具體要求見下文。
n 回收標志及材料描述
回收標志既上圖示三角圖形。材料描述位于三角回收圖形下方。描述按ISO 11469:2000 《塑料--通用定義與塑料產品標記》進行,一般完整的描述包含塑料基本成分,增強劑,增塑劑,阻燃劑等內容,放在“>”和“<”大小寫符號之間。但在難以明確其他內容的情況下,可以僅僅標志塑料基本成分,例如本例中可標志為:>PA66< 。
推薦文字屬性:
字體: 華為標準簡黑體(Arial)
字髙: 2mm
寬髙比: 建議0.8
要求零件上文字為凸式,凸出表面0.4mm
n 生產日期標志
需要標志出塑料件的加工日期,一般要求盡量按“月”、“日”、“年”順序排列在一起,如果空間限制也可以分開。
上圖所示尺寸僅供參考。
n 標志位置
回收標志、日期兩部分內容盡量在一起,設置在塑料件背面(不影響外觀使用面)的右下角,但空間受限時可以標志在背面的其他位置,各部分內容也可以適當分開。
老模具由注塑廠根據上面原則確定標志位置并實施改模等相關工作,按原則確定位置有疑問的和設計人員協商確定。
對于新開模的塑料件,設計人員也不需指定各標志的字體等細節內容,只需在圖紙上用雙點劃線明確兩部分標志的位置即可。
【資訊來源于-塑料掛鉤網】